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了控制恶臭污染物对环境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而制定的一个标准,早在1994年1月15日久已经实施,归属国家对于环境污染排放的(控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总共限定了八种恶臭污染物的一次最 大排放限量、复合恶臭物质的抽泣浓度值,适用于国内所有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单位以及垃圾堆埋场的排放管理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建成后的排放管理。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并且提供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PDF文件下载,方便大家的学习参考。
一、污水处理行业当中产生臭气的主要成分
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臭气,主要成分有:硫化物(如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等)、氮化物(如氨气、三甲胺、胺类等)及其他 VOCs 等,1993年颁布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是我国恶臭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现行标准所存在的问题
1、部分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偏低。
2、排放限值分区设置已不适应现在环境管理需要。
3、对污染物排放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不够。
4、引用的监测分析方法有待更新。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下载: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