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5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正式发布,新标准以2006版为蓝本,对水质常规指标进行部分修订。
1、规范2项水质参数术语名称
耗氧量(CODMn,以O2计)名称修订为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
氨氮(以N计)名称修订为氨(以N计)。
2、调整4项水质参数限值
指标 | 限值 | |
GB5749-2006 | GB5749-2022 | |
硝酸盐 (以N计)/(mg/L) |
10 地下水源限值为20 |
10 |
浑浊度 (散射浑浊度单位)/NTUb |
1 水源及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 |
1 |
高锰酸盐指数 (以O2计)/(mg/L) |
3 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 |
3 |
游离氯 (出厂水和末梢水) |
4 | ≤2 |
3、删减水质常规指标3项
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删减指标有:耐热大肠菌群、硒、四氯化碳3项。
4、2022版新增水质常规指标7项
1、氨(以N计)-0.5mg/L;
2、一氯二溴甲烷-0.1mg/L;
3、二氯一溴甲烷-0.06mg/L;
4、三溴甲烷-0.1mg/L;
5、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二溴甲烷、三溴甲烷的综合)-该类化合物的各种化合物的实测浓度与其各自限值的比值之和不超过1;
6、二氯乙酸-0.05mg/L;
7、三氯乙酸-0.1mg/L。
5、明确不同消毒工艺应检测消毒剂余量及副产物指标
1、采用液氯、次氯酸钙消毒方式时,应测定游离氯。还应测定副产物: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
2、采用次氯酸钠消毒方式时,应测定游离氯。应测定副产物:氯酸盐、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
3、采用氯胺消毒方式时,应测定总氯。还应测定副产物: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
4、采用臭氧消毒方式时,应测定臭氧。应测定副产物:溴酸盐;
5、采用二氧化氯时,应测定二氧化氯。应测定测定副产物:亚氯酸盐
6、采用二氧化氯与氯混合消毒剂发生器消毒方式时,应测定二氧化氯和游离氯。两项指标均应满足限值要求,至少一项指标满足余量要求。还应测定副产物:亚氯酸盐、氯酸盐、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
注:当原水中含上述混合物,可能导致出厂水和末梢水的超标风险时,无论采用何种预氧化或消毒方式,都要对其测定。
6、统一城乡供水评价要求
新版本标准中删除了关于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的暂行规定(见GB5749—2006表4)。
新标准中指出:当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因水源与净水技术受限时,菌落总数指标限制可按500MPN/mL或500CFU/mL执行,氟化物指标限值可按1.2mg/L执行,硝酸盐(以N计)指标限值可按20mg/L执行,浑浊度指标限值可按3NTU执行。